退換貨說明
退換貨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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屬於以下情況可以退換貨
- 於收到合約內容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,但如果財貨等的供應晚於收到合約書面相關通知,此時以簽收日或財貨等的供應日為準起7日之內
- 使用者簽收的商品和服務內容與網站說明內容或廣告內容不一致、或履行合約內容不一致時,使用者於簽收日起3個月以內,知道該事實之日起30日以內
下列情形無法受理退貨換貨
- 因使用者過失,導致財貨消失或毀損的情況。(為確認財貨內容而拆開包裝的情況除外。)
- 因使用者的使用或消費,導致財貨價值顯著降低的情況。
- 因時間過久,以至於財貨價值顯著降低難以再次銷售的情況。
- 損壞可複製的財貨等的包裝的情況。
- 個別訂單生產的財貨等取消時,可能帶給銷售方難以彌補的損失,已事先取得消費者同意。
- 當數位內容已供應的情況。(但是,可分服務或是可分數位內容構成的合約,未開始供應的部份可以取消訂購。)
※ 因顧客改變心意欲換貨、退貨時,商品退貨運費應由顧客承擔。(包含顏色、尺寸等更換)